各系部、处室: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已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 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2. 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3.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
二、2023年度项目类别:
1.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
2. 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教育部专项课题。
三、申报要求:
1. 学科要求:
项目/课题申报范围涉及14个学科。依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研究项目/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2. 选题要求:
1) 《课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立15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
2)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
3)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3. 限额要求: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高校限报1项。
4. 资助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为35万元、一般项目为20万元、青年项目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
2)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5. 研究时限: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6. 限报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2)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四、网络申报要求:
请申请人在2023年5月15日13:30前填写《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将电子版发至邮箱573346674@qq.com。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参见《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附件4)
科研及校企合作处
2023年5月6日
附件2: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3: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doc
附件4: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官方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