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选树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根据《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2022-2023年度工作中,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落实“双减”、对口支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二、遴选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在落实“双减”、对口支援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对象。
三、遴选方式和名额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申报、所在部门推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校推荐名额:1人。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开展遴选,优中选优。要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关。
2.各部门要组织推荐人选填写申报材料,文字材料要以教师先进事迹为基础,找准亮点和感人点,表述生动准确。于2023年5月6日前,将推荐人选电子材料(包括“2023江苏省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被推荐人事迹(2000字以内)以及图片2-3幅)打包发送至1587660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