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教师年度人物” 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04-27浏览次数: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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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选树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根据《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2022-2023年度工作中,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落实“双减”、对口支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二、遴选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在落实“双减”、对口支援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对象。

三、遴选方式和名额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申报所在部门推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校推荐名额:1人。

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开展遴选,优中选优。要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关。

2.各部门要组织推荐人选填写申报材料,文字材料要以教师先进事迹为基础,找准亮点和感人点,表述生动准确。于2023年56日前,将推荐人选电子材料(包括“2023江苏省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被推荐人事迹(2000字以内)以及图片2-3幅)打包发送至158766048@qq.com。

附件:“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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