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清明”放假的通知

发布部门: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3-04-03浏览次数:567

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清明”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清明”休一天,时间为4月5日(周三)。

 2、请各部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节日期间防火、防盗工作。放假前将电源切断,门窗关好,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3、全体党员要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弘扬传统文化,树立文明新风,过一个廉洁、绿色、文明、节俭、平安的清明节。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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